第二百一十二封
先生,一开始,本来爱你这件事是想要藏在心底的,但它跑到嘴角,我捂住嘴巴,它又蹿到眼角,蹦到眉梢,我一不留神,它就自己跳出来大张旗鼓地向世界宣告爱意了。
当年,我牵着沭孑走过你在北京第一次单独带我出去散步的街道时,他说,他很高兴你老带他出来玩。
抬头看了看低头用询问的眼光看他的我,又说,因为如果你不带他出来,他就看不到这么美的风景,也就见不到我了。
我走的时候,他偷偷塞给我很多他的零食。小孩子的喜欢表达的直接又单纯。悲喜全都在脸上。
我记得,我走的那天他看着我上车,一直挥手说,让我记得回去看他。他会一直等着我去看他的。
我只是挥手说了再见。我不能答应他。我很怕确定的去做任何承诺,对任何人都是。
所以,我可能是有些疯魔,才反反复复的跟你要约定。那些连我自己都无法确定的未来。
有时候觉得,其实论绝情,说不定女孩子会更甚一些。藕断丝连,是不可能的。你懂我在说什么吧!
念旧算什么优良品质吗?西瓜的第一口已经是酸的了。